从原单位离职后,想把自己账户里面的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但是在找原单位公司盖章时,却碰到了麻烦,经办人员先是说自己很忙,后来又说要提供证明材料,*近,营口市民小林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的事。烦心的背后,很多人想问,营口离职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簿(复印*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核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核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核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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