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二套房契税政策已经调整实施,对于之前的契税政策已不再执行。
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少有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少有住房,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这样一来,日后再购买第2套住房的购房者,统一缴纳3%的契税。
辽宁省税务部门和房产部门都有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税务部门会查验以往纳税人的纳税证明,据此认定购买的是第几套房。政策规定,征收机关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营口二套房契税的政策已经调整实行,购房者在购房交契税办理流程中,请以新政策为依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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